学校各相关单位:
根据《四川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贯彻落实<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>的通知》(川教函〔2019〕274 号)、《四川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 本科学生认定管理办法》(川师校〔2024〕84号)等文件要求,我校开展了本科学生2024—2025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。经过学生申请、学院及学校审核,现认定我校冯伶薇等13093名本科学生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。
现将名单及困难等级予以公示,如有异议请于2024年9月24日至9月29日以真实姓名向学校大学生资助中心办公室反映。联系电话:84761465。
学生工作部(处)·武装部
大学生资助中心办公室
2024年9月24日
附件1:附件:四川师范大学2024-2025学年本科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名单.xlsx (0.51M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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