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院:
根据《关于开展四川师范大学2023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展型资助育人项目的通知》和《四川师范大学发展型资助育人项目管理办法(试行)》(川师校〔2022〕120号)文件要求,经学生团队申报、学院审核、大学生资助中心筛选团队结项答辩,学校评审,最终评选出10个优秀项目团队;11名老师获优秀指导教师;教育科学学院、法学院、美术学院•书法学院、外国语学院、国际中文教育学院获优秀组织奖。现将2023年度发展型资助育人项目评审结果予以公示。
公示时间为2024年3月25日至2024年3月29日。公示期内,如有异议,请向大学生资助中心办公室反映,联系方式:84761465。
附件:四川师范大学2023年度发展型资助育人项目评选结果公示名单
党委学生工作部(处)·武装部
大学生资助中心办公室
2024年3月25日
附件1:四川师范大学2023年度发展型资助育人项目评选结果公示名单.xlsx (0.02M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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