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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互助金
[四川师范大学学生资助信息网]  [手机版本]  [扫描分享]  发布时间:2015年6月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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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互助金是通过学生自愿捐款设立的学生相互帮助的基金。学生互助金主要是通过借款的方式帮助解决学生出现的临时困难。

1.资金来源

社会机构(个人)、在校师生员工自愿捐赠,其中学生可从本学年度获得的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、学校奖学金、社会奖学金、国家助学金、国家助学金以及社会助学金中自愿捐资。

2.捐助时间

每学年度捐助两次,其中每学期一次,具体捐助时间以学校同意募捐的时间为准。

3.资助对象

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和研究生;本学年度有为互助助学金捐款记录的;临时困难、重大疾病、意外事故以及特殊家庭的。

4.资助额度

临时困难借款额度为:实际学费、代管费、住宿费额度的80%以内,治疗费(住院费)、丧葬费5000以内、交通费1000元以内。

重大疾病资助20000元以内。

意外事故资助10000元以内。

特殊家庭资助10000元以内。

5.审批程序

班委干部(或班主任)代表学生提出申请;班委、年级和学院会审;学生工作部、计划财务处和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会审;学校审批。

6.经办程序

学生本人提出申请;班委干部(或班主任)、年级辅导员提出鉴定意见;学院出具审核意见;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室提交相关领导审批;学生本人(或班主任、年级辅导员)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室签署借款协议(领款单);学生本人(或班主任、年级辅导员)到计划财务处借款(领款)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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