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应善良助学金
[四川师范大学学生资助信息网]  [手机版本]  [扫描分享]  发布时间:2015年6月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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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培养年轻学生奋发进取,勇于奉献和助人为乐的优秀品德,本着“扶困助学,雪中送炭”的原则和情系祖国、惠及教育、振兴中华的目标,帮助家庭经济困难、品学兼优的大学生完成其学业,应善良福利基金会在我校设立“应善良助学金”。

(1)资助人数及标准

每年30名受助学生,每人每学期1500元,连续资助四年。

(2)基本申请条件

①全日制(四年)大一本科学生;②热爱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,思想进步,品德优良,操行综合分在良好以上;③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,遵守大学生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,助人为乐、生活俭朴,无任何违法违纪现象和其他劣迹行为;④自强不息,奋发向上,刻苦学习,学年个人达标综合考评成绩良好以上;⑤因家庭经济特别困难(以贫困地区农家子女为主),难以支付最基本的学习生活费用;⑥上学期学习成绩出现1门以上不及格课程,次学期将取消本项助学金。

(3)申请、评审和发放

由学生提出书面申请,学院对申请学生进行筛选;在学院内公示3天;公示无异议后,进入学校“学生综合管理系统”填写资料,并逐级提交至学校审核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院系上报材料进行审核后,在全校公示4天,公示无异议者即获得此项助学金。次月月底将助学金一次性发放到获助学生本人的银行卡账户中。

(4)相关事项

此项助学金只针对大一新生,如新生进校后第一学期有一门以上考试不及格者将取消此项助学金。申请学生必须通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。此项助学金属于连续资助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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